
摘要:江西上饶的丧葬音乐,随着丧葬民俗的形成,就一直伴随着。其音乐的内容,透露出当地的文化信息;其音乐的传承和变迁,具有一定的轨迹。上饶的丧葬音乐,主要来自道教音乐。从道士学习丧葬音乐的途径上看,大致有下列三种:1.祖传,2拜师传习,3.旁观自学。考察丧葬音乐的发展,大致有以下特征:1.功利性,2.政策的导向性,3.通俗化,4.随着经济的发展渐趋发展。

【摘要」关中西部丧葬民俗中保存了许多古代礼制特点,具有繁缛复杂、内蕴深厚、格调悲戚的特点,主要过程为小硷、请相师、报丧、犬硷、祭奠、下葬等,这些传统民俗包含了哀而不伤、次序分明的生命意识和纲常伦理,是封建宗法制社会形态的重要特点,深刻影响了民众的生命意识和宗法观念。摈弃落后迷信的民间风俗,发扬积极有益的民俗精神,构建和谐有礼的当代民族风貌.是研穷关中西部杏葬民俗的重要厉中伸命。

[摘要〕甘肃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同族、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和哈萨克族等,它们在丧葬习俗上既有共同特征,也有不同之处各地穆斯林的丧葬文化在共同性方而充分表现了伊斯兰教的巨大影响,而差异性则是由于民族和地域因素所造成。

实现绿色殡葬的可持续发展,在确立起遵循绿色殡葬的环境伦理原则、坚守绿色殡葬的环境道德边界和遵守绿色殡葬的道德规范的基础上,还要推进绿色殡葬的自觉践行,包括加强绿色生死观教育,引导树立绿色殡葬意识;加强社会生态文化建设,营造绿色殡葬文化;加强绿色殡葬制度完善,激励公众参与绿色殡葬;加强生态环境优化,自觉绿化人生后花园。

绿色殡葬的开发应当遵循“清洁开发、绿色管理”的道德规范,那么,在绿色殡葬开发过程中具体应当如何操纵呢?首先,从观念上看,一定要摒弃曾经“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观念,因为先污染后治理只会造成生态系统的破坏,或许将导致很多绿色殡葬墓区的消失,或是绿色殡葬开发质量下降。因而,提高绿色殡葬开发的质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依靠清洁发展与绿色管理。其次,从政府而言,绿色殡葬的开发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因为政府掌握着绿色殡葬开发所需的公共权力资源,政府对绿色殡葬开发策略的选择,是能否真正实现绿色殡葬的关键所在。绿色管理在绿色殡葬的开发中并不是一个空口号,它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必然要求政府在投入方面对殡葬的绿色治理进行有力支持。我们是土地公有制国家,绿色殡葬开发的土地也属公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并且存在着很大风险,这就要求政府对绿色殡葬墓区的开发做好合理的规划,尽可能的将绿色殡葬开发所涉及的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实现绿色治理。

开发绿色殡葬,一方面促进了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殡葬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带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并以此来增强人们的环境道德意识和环境责任感。但实现绿色殡葬的持续发展,必须要变革传统的环境伦理观,重新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坚守绿色殡葬开发过程中必须坚守的环境道德边界。所谓绿色殡葬必须坚守的环境道德边界,就是在绿色殡葬开发的过程中,一是坚守代内的共时态边界,即必须以不损害同代人生存与发展的利益为界限,二坚守是代际的历史态边界,即必须以不损害后代人享有同等生存与发展利益机会为界限,三是坚守种际的和合共生边界,即不损害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的和合共生与协同进化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汉化是突瓜丧葬风俗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其兴起后的数百年中。突瓜与中琢地区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先进的汉族文化对其长期的影响健使突瓜(特别是阿史那和阿史德两个核心娜族)在丧葬风俗的发展变化上走过一条汉化的执遥。本文主要从时代的角度,以东西突瓜相比校的方式,试困分析论伍突反丧葬风俗在中原汉族文化影响下逐步演化的历史进程。

摘要:西魏以降石窟寺中大量出现的疼葬形式,是佛教传入我国后,佛教信仰特别是其中的“轮回”说与我国“灵魂不灭”传统丧葬观念和“事死如事生”传统丧葬礼俗相结合的产物。东汉到魏晋时期富含佛教文化因素的墓葬为其初期表现形式,随着佛教的深入传播与发展,佛教信徒在石窟寺中凿金安放死者尸体或骨灰,于是便出现了“石窟寺佛教疼葬”这种形式。

摘要:佛教的轮回思想、利他思想以及施舍精神贯穿于整个藏族丧葬习俗的仪式过程中,成为藏族丧葬习俗最根本的思想基础。藏族丧葬习俗主要包括i一算、施“颇瓦”法、送殡、天葬、吊祭等内容。文章指出藏族的丧葬习俗是在藏区地方性文化的时空中,按仪式顺序依次展演分离一过渡一聚合的全部过程,充分反映了藏民族对待死亡的智慧,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在死亡打破平衡后,通过仪式的净化,得到新的平衡,使生者的生活能够继续。

2月22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16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今年要做好今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并以纪念6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

完善的殡葬制度对于每个人都意义重大,也应当是国家良法善治的重要内容。我国的殡葬制度,在政策上,对于党员干部可继续按照《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发挥好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示范作用;在法律
上,对于广大公民群众,建议回归于对法的价值的追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赋予公民更多殡葬自由与节约土地、移风易俗等目的的平衡,使丧葬活动走上规范、秩序之路。

单一火化制度忽视了公民对丧葬方式的选择自由,且与传统习俗冲突。《殡葬管理条例》第4条是《殡葬管理条例》的核心内容。按照规定,在人为划定土葬区和火葬区后,火葬区的人员就丧失了对土葬、火葬等殡葬方式的自由选择,而必须进行火葬;只有土葬区的人员存在选择丧葬方式的自由。而在几千年的传统习俗中,土葬”已经构成我国的一项“自生自发的秩序”。但《殡葬管理条例》在强制火化的法律制度与土葬的习俗秩序的矛盾面前,只是简单的以“移风易俗”作为强制推行火葬的理由,导致现实中逃避火化的现象层出不穷。这启示我们,在殡葬立法时应尽可能地尊重土葬等历史习俗形成的秩序,将一些有益或者并无明显不利因素的社会习惯、习俗或,质例吸收为法律制度的内容,努力避免法律制度与传统习俗的过分冲突,达到法律与习俗的和谐。

每逢清明节,不少市民都会前往我市各大墓园、殡仪馆通过祭扫方式来表达对逝者的思念。然而,在太原市永安殡仪馆,却有4000余份骨灰无人拜祭、无人续费,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将这些“骨灰”自行深埋,那么其亲属来寻找时可能会产生不快,但这种现象的存在却给殡仪馆带来不小的压力。
现状:4000余份骨灰有主但长期失联
随着清明节临近,陆续有市民到殡仪馆、墓园祭扫,但在太原市永安殡仪馆的永安阁内,几千份骨灰却异常落寞,多年没人祭扫。
太原市永安殡仪馆主任刘小平介绍,永安阁承担着全市30%以上死亡人员的骨灰寄存任务。骨灰寄存架设双人、普通、中档、高档共四个档次,寄存价格也相应有低有高,每年的寄存费用在48元至400元之间。可容纳3.1万份骨灰,目前已寄存2.2万份骨灰,其中,4000余份长期没有亲属祭拜,约占寄存骨灰总数的20%。据悉,这些被亲属遗忘的骨灰,多数已经存放5年左右,时间最长的已有19个年头,与永安阁“同龄”。

人从自然中来,又回到自然中去,是自然规律。相信随着生态葬文化认同的普及,人们的观念将实现另一次飞跃,越来越多的孙金莲能挺直腰板,选择生态殡葬。
时隔一年,我又想起了那个叫孙金莲的农妇。
孙金莲是安吉县安城镇马家村村民。去年此时,82岁的老父亲去世,她为父亲选择了竹林安葬,也就是将其骨灰盒埋进竹林,并因此获得安吉相关部门的1万元奖励。“生前赡养比死后厚葬更重要,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她站在绿意盎然的墓地前,神情肃穆地回应村里人的非议。
孙金莲的遭遇,多少代表了目前生态葬推行过程中的尴尬,一方面政府部门屡屡出台政策鼓励,另一方面却遭到民间舆论的强势对抗。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出于满足购墓者对经营性墓地长期间使用的需要,除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外,法律应当允许权利人在经营性墓地一个使用周期期限届满后申请继续使用经营性墓地,并对申请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具体可以参照我国房地产续期制度及我国台湾地区和国外公共墓地管理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设计:第一,建立权利人主动申请制度。在经营性墓地的使用期限届满前即允许权利人提出继续使用墓地的申请。权利人仍需要继续使用经营性墓地的,应当至迟使用期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圈。第二,完善墓地经营主体预告通知制度。经营性墓地的经营主体至少应在经营性墓地20年使用期限届满前一年通知具体权利人墓地使用期即将届满,权利人可以申请续期继续使用墓地。第三,建立期满警告通知制度。在经营性墓地使用周期届满后,墓地经营主体应对权利人进行警告通知,如果权利人在警告通知发出后的半年内未提出申请续期,则该墓地将会被按照无主墓地处理。第四,完善续期程序制度。经准许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经营性墓地买卖合同,依照续期合同的规定重新交纳经营性墓地所占用土地的租赁费(墓穴租用费)和护墓管理费。建筑工料费和安葬费因为在第一次购买使用经营性墓地时己经交纳,当申请继续使用时则不需要再次交纳。最后,如果权利人经过上述预告通知、警告通知程序后仍旧未申请续期,而其经营性墓地的使用期限确己届满后,则对该墓地按照无主墓处理。

现有法律法规中没有直接规定购墓者对经营性墓地所占用的土地享有的权利内容,研究者针对这一问题也存在争议。经营性墓地的买卖与房地产的买卖虽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由于其所交易对象的特殊性,及出于现实社会环境的客观需要,不能将二者等同看待。笔者认为购墓者不应取得经营性墓地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购墓者是以租赁的方式使用经营性墓地所占用的土地,购墓者对经营性墓地所占土地享有的是承租权。

土地使用权与物权法》中的用益物权有着重要的关联,在现行法律体系中我国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对土地使用权作了系统的分类规定,将之放在“用益物权编”中圈。因此,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墓地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物权性的而非债权性的是毋庸置疑的。在该编除一般规定外,其余分别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四种用益物权。因此,墓地土地使用权到底属于哪种用益物权则需要具体分析。
摘要:霍去病墓前石雕群是汉代雕塑史上的代表作品,在整个雕塑发展史上也占据着不可摇摆的位置,关于雕塑风格的形成因素,应该是多方面的综合体。用一种象征的手法表现霍去病的英勇形象,再好不过的便是大气的展现,古拙中英雄的英气全然蕴藏其中,历史带给她们的必然性,也许是不能逃脱的,汉代作为历史中最为强大的国家之一,当然要把这种强大发散在艺术的表现形式中。而政治、文化对其由内而外的兼容也接踵而至。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让艺术家们打开了思维的阀门,继承楚文化的汉代,大量保留了楚文化的浪漫和幻想世界。深沉雄大的文化传统,视死如归的厚葬风俗和神主形从的审美思想组成了汉文化这一重大影响因素。

又到一年清明时。每当这个时节,人们总会前往墓地,祭奠逝去的亲人。对于逝者而言,小小墓地,不仅是他们最后的归宿,也是亲人表达哀思的去处。然而,近些年随着平凉城市人口不断增多,公墓墓穴不断减少,墓地价格逐年上涨等因素影响,使得许多市民开始担心:百年之后我们去哪儿?

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彭雪枫将军之子、全国政协常委、原第二炮兵政委彭小枫上将来宿祭扫革命先烈,深切缅怀彭雪枫、江上青等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国防大学政治部原主任张文忠少将,火箭军装备部政委马力少将,市委书记魏国强,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琦,市委常委、宿迁军分区政委胡家友,副市长曹秀明,全国政协委员王力平一同参加祭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