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代敦煌丧葬中,与过去相比,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祭品种类愈加多样,尤其在饮食方面,甚至出现了不加讲究,直接将活人饮食拿来祭奠逝者的情况。实际上,关于上供祭品,老辈敦煌人一直都遵循着一定的讲究与忌讳。

自改革开放以来,小商品经济持续发展,对传统丧葬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丧葬用品在敦煌市场内可以合法经营了,它改变了以往丧葬中纸扎预备的方式,使纸扎制作单独成为了一门生意。


目前,棺木选料与画棺活动丧葬习俗中的等都己沿其旧俗。关于这一点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棺木选材己主要从选用白杨木变成了在木材市场购买松木和柏木替代。实际上,敦煌在过去就有富人使用松木棺材,穷人使用白杨木棺材的说法,因而穷人们总是抱怨自己用的是薄板棺材。随着经济的发展,用钱购买松木和使用松木制作棺材己变成较为容易的事,因此在笔者调研时老人们也常以自己己制成备用的松木棺材为荣。


敦煌地区的丧葬活动,其在举办时主要是围绕上房这个中心场所开展的。 在过去的敦煌农村地区,建设上房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这间正堂大屋的修建往往暗喻着户大人多。但因为经济条件的缘故,过去很多成婚后分家的年轻夫妇在建四合院式新居时都很少会建上房,而只建多半院,因此俗称“半院房”。上房的修建作为一件大事,一般都是在儿女成年后才进行,这时主家掌事的夫妇年龄一般都是四五十岁的年纪,因此一般的敦煌农村家庭在建好上房(堂屋),或形成完整的四合院房屋体系建设后,也标志着这家人己经在族中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并己经成为同辈中的中间力量。

推动农村公用墓地建设,是保障农村居民安葬需求、节约耕地土地、推动移风易俗的重要工作。近年来,为加强农村乱坟散坟管理,规范农村居民安葬行为,许多地方通过不断细化工作举措,通过增加对公用墓地建设的投入等方式,在村庄公用墓地规划建设、移风易俗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我国目前总人口约14亿,人多地少是现实国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严格保护耕地,因此要从文化和制度方面着手加强公用墓地利用,减少对耕地的破坏。

一是殡葬管理专门立法,提升治理效能。改进完善《殡葬管理条例》,从国家层面制定殡葬法。当下,关于殡葬以及公墓利用的法规强制性作用较低,内容过于空翻,操作性较差,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可依,处于弱势的一方。因此,从国家层面制定相关的法律就显得刻不容缓,建议要细化立法标准,遵循人民意愿,明确监管范围和惩处力度。

首先,在地方公墓利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可以综合采用成本与效益分析的方法。公用墓地利用政策的实施不仅会给当地的各级政府带来一些好的效果,对有效的推进社会的进步和群众思想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作用,由此可见,并不一定所有政策的时候带来的效果都是利大于弊的,还需要综合分析,政府在实施公用墓地利用政策的过程中也会为此付出相应的成本与费用。因此,地方决策者在制定公墓利用政策时都要准确预测这项政策实施后会给地方政府增加的受益、给地方政府带来的成本以及该项政策可能会影响的周期。收益和成本不仅包括经济上的,更应该是社会、政治和思想上的,通过分析得出政策制定的成本与效益,进而判断这项政策是否可行。


英国的公用墓地利用法规比较宽松,英国公民可以永久性购买墓地,取得永久使用权也,可以自由选择购买墓地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购买年限在20年到80年不等,公民在购买墓地之后,向政府申请并经过同意之后,可以对墓地进行交易,自由买卖墓地的使用权。

(一)这是由我国公墓市场的宏观组成决定的 目前,我国的公墓市场主要分为经营性公墓市场和非经营性公墓市场经营性公墓市场是市场微观主体(公司)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为城市居民提供殡葬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运作经营性公墓的微观主体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法人,对城市居民的殡葬需求提供商品化的服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化、公司化的经营主体。非经营性公墓市场也就是公益性公墓市场,是指政府为某些特定对象提供殡葬产品,主要是为两类人提供:1.为国家的产生和发展做出过卓越贡献的个人;2.没有亲人的孤寡老人公墓用地以行政划拨为主,公墓价格以无偿或低价为主,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在我国,广大普通城市居民对于公墓的需求是以货币购买为主要手段的,价格理所当然地成为居民购买公墓产品最为敏感的考虑要素。




鄂邑地区对死者的第一次正式开吊在其去世后第三天举行。这天早上要出七单,上面写明死者生卒和下葬日期,以及死者的三七、五七、百日等信息,使亲朋知晓死者葬期,如期前来参加葬礼。所有女孝子围冰棺而坐,坐垫为装有麦秆的麻袋,称为“坐草”。男孝子跪在灵堂左右,称为“跪草”。同时设置帐桌,登记前来吊唁的亲朋以及所带物品。亲朋前来吊唁时,穿戴孝服孝布,携带花圈、挽嶂和祭奠所用的香蜡纸,未至丧家先起哭声,乐人奏起丧乐,女孝子闻乐而哭,哭声多以长音“哎”起腔,悲痛哭喊死者,皆须拉长音,连起来为“哎,X呀,我的X呀……”。男老者上前迎上男性吊唁者,接过花圈和祭品,花圈放于门口两侧,挽嶂挂在显眼位置。女老者搀扶女性吊唁者,引导亲朋前往灵堂。

棺材是死者的栖身之所,要对其进行处理和装饰。棺材对尸体的保存作用最为重要,这种作用在鄂邑丧葬中体现在葬前和葬后两个阶段。下葬后棺材对尸体的存护是所有葬具所共有的功能,此处不做赘述,下葬前的保护在丧礼的操办中则大为关键。古代没有冰棺,但又需要停尸一段时间后才能出殡安葬。寒冬时节尸体不易腐化变质,可是其他季节,尤其是夏季炎热,尸体很难停放保存。上层阶级往往放置冰块来延缓尸体发生质变,但普通家庭却无力获取冰块来保存尸体,鄂邑民众便另辟蹊径,对棺材进行特殊处理。其方式主要是加强棺材的密封性,堵住棺材内部的所有缝隙。要用松香和水按一定比例熬制成液体,然后将其倒入棺材内部,待其冷却凝固,确保棺内被彻底覆盖,鄂邑当地称之为“摇黄香”,从而使尸体的在丧家的长时间停放成为可能。村民杨X彩说:“把人搁到杭里头,提前要把杭拿黄香一摇,冬里(冬天)就不说了,热天人搁的时间长了害怕走丧(遗体腐坏,流出液体)。”村民马X武说:“画杭(棺材)前要把黄香搁到锅里一消,先把底一倒,下来把梆两岸一摇,给盖上头再倒一点,主要底要弄好,底搁到最后把剩下的黄香一满(全部)倒到底,把档槽子一满灌实,可以说滴水不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