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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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1-28 22:57:57 点击数:
在火葬区实行遗体火化,是我国法律规定的遗体处理方式。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推行,2002年全国平均火化率首次突破50%,但到2005年全国平均火化率达到53%的峰值之后,近几年来,全国平均火化率持续徘徊在48%左右,情况不容乐观。对火葬的质疑屡见于媒体,包括一些专家学者和地方党政领导,这对火化率的降低无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010年,各级民政部门树立坚定不移推行火化信心,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力度,遏制了少数地方火化率下降的趋势。
目前,我国殡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总体情况是:标准的制定取得了较大进展,标准的实施进展缓慢,标准的宣传贯彻监督机制尚未建立。由此造成殡葬行业执行标准不力,甚至有标准不执行的情况比较普遍,直接制约了殡葬行业的文明进步。2010年,经过对殡葬技术标准宣传贯彻监督机制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建立这一机制的对策建议,为建立殡葬行业标准宣贯监督机制提供科学依据。
推行殡葬改革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支持配合,辽宁省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火化率不断巩固提高。辽宁省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属于适合推行火葬地区。近些年,全省各地克服畏难情绪,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和巩固火葬成果。目前,全省取消了非火化区,火化率持续巩固在93%以上,其中:60个县(市、区)火化率达到1000}0,火化率连续多年位于全国前列。
平坟还田工作成效显著。从1995年秋季开始,全省连续10年开展了大规模的平坟还田活动,累计平坟94. 7万座,还林、还田995亩,墓本实现了耕地内和主要道路两侧无坟头。既解决了乱埋乱葬问题,又保护了土地资源,也净化了公共环境。
殡葬设施明显改善。为改变殡葬单位基础设施落后面貌,各地通过采取政府投入、殡葬单位自我累计发展、社会筹资等多种方式,普遍开展了大规模设施改造和争创国家等级殡仪馆活动,改造后的殡仪馆多数达到宾馆化、公园化水平。全省72个殡仪馆,有32个殡仪馆被评定为国家等级殡仪馆,占殡仪馆总数的44%,其中,国家一级殡仪馆2个,二级馆12个,三级馆18个;建成经营性公墓94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905座;13个市建立了殡仪服务中心。
殡葬服务逐步规范。全省连续6年开展了以规范服务、树立形象为主题的殡葬行业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通过开展竞赛活动,有效地促进了行业风气的好转,社会满意率不断提高。在2D04年全国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上,有3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在全省“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竞赛中,有4个单位被评为竞赛标兵单位,有20个被评为先进单位。同时,殡葬职工队伍中还涌现出全国及省、市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针对社会反映的丧葬用品价格虚高等问题,全省实行了“阳光殡葬”,丧葬用品实行政府采购,一律向社会公开招标;为规避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全国率先对经营性公墓提取管理维护费,为经营性公墓后续管理提供了资金保障。
葬俗葬法逐渐移风易俗。为破除封建传统殡葬习俗,各级党委,政府将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中,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普遍加大了综合执法力度,整治封建迷信活动,特别是沈阳、大连、鞍山等市政府颁发了禁烧令。同时我省连续8年开展了以“撒一份骨灰,寄托一份哀思,让生命回归自然”为主题的骨灰撒海活动。以辽宁殡葬信息服务网为依托,组织开展了网上祭祀活动,引导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节俭的纪念方式。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的意见》(辽政发【2013] 7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13年开始,在全省全面实施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力争到“十二五”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到乡镇,城乡群众的基本安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惠民公益殡葬建设取得新发展。2013年每个市要建设一处城市公益性公墓,全省20%的乡镇建有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2014年,全省50%的县(市)、涉农区建有1处城市公益性公墓,40%的乡镇建有1处农村公益性公墓;2015年,完成其他建设任务,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基本结束。在此背景下,本项目是具有极大迫切性的公益性项目。